成都农交所眉山招聘(2022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第二批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07人】)

本文目录
- 2022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第二批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07人】
- 2014年四川事业编考试:眉山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7名)
-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选聘特聘农技员公告
- 2022下半年四川眉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 请问一下,成都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面试分数线是多少
- 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第二批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07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第二批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07人】已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5日17:00。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各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岗位情况表》。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勇于担当,职业素养高,认同成都高新文化。
(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三)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情况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5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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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一)考试为初面和终面。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初面:初面为线上面试,初面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报名结束后,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和视频答题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初面人数1:10的比例进入初面,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复审。按应聘者初面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名额与终面名额1:5的比例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初面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材料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初面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终面。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终面。
(五)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初面成绩×30%+终面成绩×70%。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1日。
(四)应聘者应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及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8-63263246;028-63263250;028-63263249
监督电话:028-8515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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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事业编考试:眉山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7名)
2014 年眉山东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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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30日8:00***隐藏网址***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5月26日至6月1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38193091,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红星路东二段9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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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教育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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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5)。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每科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综合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60%;
教育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50%;
卫生类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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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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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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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综合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东坡区新闻中心招聘广播电视后期我岗位实行专业面试外);卫生类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专业面试;教育类招聘岗位实行专业化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说课等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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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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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和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因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除东坡区文化馆招聘舞蹈编导岗位、东坡区新闻中心招聘广播电视后期我岗位外的综合类或教育类或卫生类)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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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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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教育类所有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五)教育类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监督电话:
东坡区纪委(区监察局):028-38444441
东坡区委组织部:028-38106883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18706
政策咨询电话:
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930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028-37626092
十、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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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东坡区组织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2.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3.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5.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2014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2014年东坡区事业单位公招公告附件.rar
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选聘特聘农技员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选聘特聘农技员公告已发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选聘人数
面向我区太和、多悦、思蒙、修文、永寿、尚义、复兴7个镇选聘特聘农技员,每镇一个名额,共7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热爱农业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考虑到实践工作经验、操作技能等,农技师以上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农业院校(含农广校、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涉农专业毕业生、农业乡土专家、种植能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优先选聘。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需要。
(六)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四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在产业所在乡镇报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村组干部、村级果技员、各镇植保员不得兼任特聘农技员。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选聘程序
(一)区农业农村局发布选聘通知;
(二)本人申请;
(三)镇人民政府初审、择优推荐;
(四)区农业农村局复审、考核;
(五)公示;
(六)确定人选,各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七)统一培训后上岗。
四、特聘农技员主要职责与具体任务
(一)特聘农技员主要职责
在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管理下,负责该镇种植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与上级农技部门专家联系,解决农户生产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按时完成上级农业部门安排的各项农业技术业务工作,解决农民实际问题的有效率达到80%以上,服务农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特聘农技员具体任务
1.在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下,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44天,每月不低于12天,并做好工作台账。
2.全年报送技术指导方案、工作总结各一次。
3.全年累计培训不少于24场次,现场指导不少于36次,写出技术指导材料不少于2篇。
4.所服务农民每年学会1-2项农业新技术。
5.参加实施的农业项目能够按要求及时完成,并配合有关部门形成总结报告。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做好区农业农村局各站股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6.配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发放技术资料到户,农业生产关键时期服务指导到位。完成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协助镇调解农业纠纷。
五、聘期及待遇
特聘农技员待遇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一年一签。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分为基本补贴2000元/月和绩效补贴500元/月,绩效补贴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中途解除合同者不发放绩效补贴,新补录人员按实际服务足月数发放),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200元),服务期内其他的保险由个人自由选择、自行购买。
六、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履历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所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所有报名人员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眉山市东坡区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眉山市东坡区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原文标题:关于选聘2022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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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四川眉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6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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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28-3819720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齐者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1号楼405室,联系电话:028-38167780)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 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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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审查
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 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眉山市公安局通知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结论及相关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眉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眉山市委组织部会同眉山市公安局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眉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报考录用名额2人及以上职位的,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公安局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公安分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选择顺序。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招录机关政策咨询电话:028-38167780
监督电话:028-38169030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或眉山市公安局、考试机构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眉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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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成都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面试分数线是多少
成都市属事业单位进面分数线为134.1,最高144.1,平均分在138左右。
2023年成都市38家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四川天府新区等15个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4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等)、面试、体检、考察事项,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一村一大”“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及加分政策等相关问题可拨打各招聘单位公告中的电话进行咨询。
成都:
成都市,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四川省辖地级市,省会、副省级市、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世界美食之都。地处中国西南地区、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成都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誉,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蜀文明发祥地,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境内金沙遗址有3000年历史,周太王以“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故名成都;蜀汉、成汉、前蜀、后蜀等政权先后在此建都;又一直是各朝代的州、郡、县治所。汉为全国五大都会之一;北宋诞生了世界上第一种纸币交子。
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结合锦江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1979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04年—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未就业且户籍在锦江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含户籍在锦江人才中心的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政策
(一)职位和数量: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52名。
(二)加分政策:凡服务我区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此次招考,享受政策性加分,按每服务一年加2分,不超过8分计入笔试成绩。
(三)具有一定劳动就业业务知识,有劳动保障工作或社区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三、报名
(一)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1、报名要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09年锦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如虚填或瞒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1日-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锦江区人才交流中心(如是庵街1号附23号)。
(二)报名收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按照成委发19号文件精神,经认定为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免报名费)。
(三)领取准考证。2010年1月14日下午14:00—18:00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锦江人才交流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锦江区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16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和《准考证》。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募名额的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侧重于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1、领取《面试通知书》。在公告笔试成绩时,须由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锦江人事人才网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及签订协议
1、体检。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安排在成都市二甲以上的综合医院,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总成绩同名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合同。经体检合格者,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本人自愿放弃的,应及时向锦江区社区公共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办公室提交申请。
六、待遇
对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第一年内包括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其中基本工资900元、绩效300元),并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监督电话:锦江区监察局 84551782 84553101
咨询电话:锦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86625426 866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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